公司秘書

根據香港法律第622章的公司法,每間有限公司必須委任一名公司秘書,公司秘書可由其中一名董事兼任,但公司秘書必須是香港居民或香港公司,只有一名董事的有限公司的董事不得兼任該公司的公司秘書。公司秘書乃法定職位,其職責為安排會議、準備會議紀錄、提交法定檔給政府部門、確保公司符合法定要求等。

本公司代表出任貴公司秘書一職﹕

 

基本公司秘書服務

尊貴公司秘書服務

年費#

HK$1,100

HK$1,400

提交周年申報表

公司秘書

公司秘書

增加註冊資本

公司秘書

公司秘書

分發股份

公司秘書

公司秘書

更改營業地址、註冊地址

公司秘書

公司秘書

任免董事及公司秘書

公司秘書

公司秘書

更改公司董事及公司秘書資料

-

Company Secretary

更改公司名稱

-

Company Secretary

申請 / 取消分行商業登記證

-

成立公司

股份轉讓

-

成立公司

撰寫一般會議紀錄

-

備註:  提供以上服務多達5次。服務不包括任何政府費用,本公司亦不會代支任何費用。# 服務日期至公司每年成立日前一天止。

 

單項公司秘書服務及費用﹕

 

服務費

政府費用

合共

備註

 

HK$

NAR1 提交周年申報表

490

105

595

每年

NSC1 增加註冊資本

290

增股稅 

290 +增股稅 

每次

NSC1 分發股份

290

-

290

每位

NR1   更改營業地址、註冊地址

290

-

290

每次

ND4   任免董事及公司秘書

290

-

290

每位

ND2B 更改公司董事及公司秘書資料

290

-

290

每位

NNC2 更改公司名稱

390

295

685

每次

更改公司業務性質

290

-

290

每次

股份轉讓

490

-

490 + 印花稅

每份

編制股份信托聲明書

740

-

740

每份